第三十九章:征服依不群 (第2/2页)
“七彩幻月”
瞬间整个房屋弥漫着一种迷人的色彩,这位九级斗宗的动作瞬间变得慢了起来。
“滚出去!”
子涵说完将腿抬起,一股飓风刮过,紧接着这位九级斗宗被刮出门外十多米。
“啊!”
依不群看到发生的一切禁不止叫了一声。
这也太恐怖了,一个不到十七八岁的小姑娘,竟然能打败九级斗宗,这在亚斯路城可以说是奇迹了。
“依不群,我好心来提亲,你竟然这般无理,这恐怕有失你的风范吧!”欧阳天这小子不愧心智绝佳,竟然来了个反打耙。
“我……这个……”
依不群刚才被这几个人的突然反盾吓的不清,又看到这个年轻的小姑娘将自己手下最厉害的九月斗宗轻易打败,心里已经乱到了极点,现在被欧阳天这一问,竟然不知道说写些什么,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。
“我哥哥欧阳玺跟你的女儿依米是两厢情愿,做为一个长辈,理应为这种两厢情愿的事情感到高兴,你怎么还不同意。难道非得找一个你女儿不喜欢的人吗!你这不是把你女儿往火坑里推吗!”
“我……”
依不群听到眼前这个小伙子说的很对,刚才自己就蒙着,现在更加的迷惑。
“我看你还是赶紧的张罗一下,选个好日子让他们两个成亲吧!你说对不对?”欧阳天这小子真是有两下子,这小子的心智绝对不一般,他知道如何牵着别人的鼻子走,这种高智商的说话是一种艺术。
“这个,我看还是等以后再说吧!”依不群现在虽然很迷糊,可是还不至于太傻,刚才欧阳天说的对然有理,可是自己毕竟不能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穷鬼吧!当然,欧阳玺也不穷,只是比起依不群来,却的的确确是一个穷鬼。
“你的意思是不同意了?”
欧阳天说话间语气变得低沉起来,有种令人窒息的寒冷,这种沉闷的语气足以将一般的人吓到。
“我不是那个意思,只是……”
“只是什么?”
“只是,我不能将我的女儿嫁给一个我连身世都不明白的人啊!我的女儿的生活条件很高,至少得满足她的生活需要才可以。”
其实依不群这句话的意思很明确,我的女儿是千金小姐,一般的人是养不起的,你们还是要明白这点的。其实说白了就是看不起欧阳玺,认为这个小子是懒蛤蟆想吃天鹅肉。
欧阳天听到这里在心里暗暗说道:还是自己的哥哥呢,原来连自己的家底都没跟依不群说,真是太本分了。对待这种眼里只有钱的主,就得很吹猛拉,让对方觉得你比他还要牛的多,这样他才会睁眼看看你。
“哈哈,原来依老板还担心这个,我们欧阳家族虽不说家财万贯,可是在这区区的亚斯路城,我想还没有人能比得过吧!”
欧阳天突然蹦出这么一句话,这把一边的子涵吓了一跳,自己的家族虽说在哈日利城现在应该是首富了,可是在这亚斯路城可不一定啊!这亚斯路城虽然是玛里嘉国的边远城市,可是这里的商业十分发达,人流量相当的大。这里的人中等以上的商户应该就会比自己的真个家族要有钱的多。
“哈哈,小兄弟,你的口气挺大啊!”
这个依不群现在基本上已经缓过神来了,刚才听到欧阳天说出这样的话,也是觉得好笑,感觉这个青年在这里狂夸海口。
“呵呵。”
欧阳天也跟着笑了起来。
依不群看到欧阳天也笑了起来,以为是自己识破了他的海口,欧阳天感到无言以对才笑的,所以自己更加的高兴,哈哈的大笑起来,比之前自己笑的声音要大的多。
可是就在这时,欧阳天将手伸进衣兜里,从里面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东西,瞬间照亮了整个屋子。
“啊!夜明珠!”
依不群看到这粒珠子后忍不住的叫了出来。
虽说自己在这个亚斯路城里可谓是最有钱的商人,见过的奇珍艺宝也是数不胜数,可是这么大个的夜明珠他还是第一次见到。
这颗夜明珠的光泽十分细腻,并且亮度堪称举世无双,如果这颗夜明珠换做钱的话,估计可以买下自己一半的商铺。这只是保守估计,因为这么大个的夜明珠,真是可遇不可求。一般的人得到手后如果没有什么大的变故是不会出手的。这就像魔心剑一样,千年难寻。
“怎能样?依老板喜欢吗?这粒就当是今日提亲之礼,与之前的魔兽丹药一并送给依老板了。这门亲事还是尽快定了的好。这样的夜明珠我们欧阳家族多的是,到时后依老板喜欢的话可以多拿几个。今天我们就先告辞了,希望以后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不愉快。”
欧阳天说完看了一眼门外的九月斗宗,然后与子涵和东方雪一起离开了依不群的府上,留下依不群自己站在那里发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