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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西门风,和我有相同遭遇的人?

第十章 西门风,和我有相同遭遇的人? (第2/2页)

“嗯。”邪灵皱着眉看西门风,我想,他应该在盘算着该把这个人编进哪个最操最累的部队去。
  
  “好,那大家一起去无垠酒楼吃饭吧。”我开心的率领着众人,准备往我最爱的无垠酒楼去吃霸王餐,嘿嘿嘿,城主吃饭不必付钱,是我当城主当到现在,觉得最值得的一件事了。
  
  “我跟阳光约好了要去吃街头小吃,就不跟你去了。”晴天有些犹豫的说。
  
  “喔。”我含着手指回答,想到晴天和阳光最近好象走得蛮近的?是变成好朋友了吗?那也不错,至少晴天高高兴兴的就好了。
  
  “好,那我们吃饭去吧!”我正举步打算往前走的时候,有两只手突然搭在我的肩膀上。
  
  “王子,书局已经弄得差不多了,写真集签名会就在下礼拜喔,要记得把签名练好看一点。”我回头一看,羽怜大嫂正笑吟吟的看着我,然后她又转头过去看居。
  
  “书弄得怎么样了?”
  
  居点了点头说:”我有两本书可以出版,加上晶和云给我的,总共有三本可以用,所以开幕当天应该可以摆上去。”
  
  “王子,为了建无垠狂想曲,无垠城又透支了喔。”羽怜大嫂笑得璀璨无比:”现在得多举办几场演唱会,还有卖写真集赚钱了,所以要努力的唱歌和卖书喔,懂了吗?”
  
  “懂……”我头皮发麻的吞了吞口水。
  
  接下来的日子,简直不是人过的,在两个礼拜之内,无垠乐团举办了五场演唱会,而且为了吸引观众,每一场都得出新花样,像是跳火圈出场啦、装作天使降临啦(那时,我才终于了解为什么绘画中的天使总是站得直直的,只有双臂微微往外张……废话!装了个三十几公斤重的翅膀,除了直直站着以外,哪还能做什么动作出来!)
  
  更奇怪的是,歌迷们似乎很喜欢第一场里,西门风造成的小小插曲,所以往后的演唱会里,西门风都在羽怜大嫂的笑容之下,被迫在众人面前挑战我,然后我就得开始海扁西门风,扁得越惨,歌迷们就越高兴。
  
  唉,真是辛苦你了,西门风美眉。
  
  (西门风怒吼:老子是男的!)
  
  接着,书局终于在居和晴天等人的努力之下建好了,一共建了两间,一间在中央的闹区里,另外一间则是和咖啡馆合并,建在灯光好气氛佳,专门骗情侣钱用的湖畔,而我苦练多日的签名也即将派上用场了。
  
  签名会当天,人潮汹涌……什么?这形容词太普通了,不像我的风格?
  
  好吧,那恐怖的签名会人多的像是蔡依林、周杰伦、刘德华再加上萧蔷一起在西门町出现似的……简言之,就是各种年龄和性别通杀,男女色狼都挤成了一团,年龄层从五岁到五十岁都有。
  
  “幸好,有飞毯可以用,不然我看我们连书局的大门都走不到。”我呼了一口气,看着下面密密麻麻的恐怖人群。
  
  “阳光,降落到那个临时搭建的台上去。”居比着一个小小的舞台,上面摆着桌椅等物,周围还有南宫罪率领的战士们在戒备,防止歌迷跑到台上。
  
  “好的。”阳光听话的把飞毯慢慢降落到台上。
  
  我率先跳下了飞毯,对着台下不停尖叫的女歌迷们微微笑着,然后走到预备好的桌椅坐着。
  
  “签名会开始吧。”我深深吐了口气,拿起旁边工作人准备好的笔,做好可能会写断手的准备。
  
  “谢谢你的支持。”、”可以握手。”、”呃,不接受献吻喔!”、”罪~~快把这个歌迷拉下去啊!”
  
  我手边签名,边微微笑着回答歌迷的每个问题,三不五时就有歌迷要献吻,有些歌迷们不甘被拒绝,就这么硬扑了上来,然后被南宫罪拉走,我才能继续签名。这个循环就这么不断上演着,签名、回答、献吻、强吻、被拖走……
  
  我眼角偶尔瞄了瞄无垠乐团其他成员的状况,居的情况跟我差不多,不过身为吟游诗人,没什么力量的他,脸颊上硬是被狼吻了好几下……现在的居是含着委屈的眼泪在签名,还把一旁纳凉的西门风拿来当盾牌用,可怜的西门风美眉被吃醋的女歌迷用狼爪给抓出好几条交叉的血痕,可怜的他还是不能还手。
  
  (羽怜大嫂名言:付钱的是老大,所以不管歌迷做了什么,他们永远都是对的。)
  
  邪灵的状况就好多了,冷着一张脸又是个战士的他,没什么女歌迷敢随便出”嘴”,只是用着含情脉脉又无比渴望的眼神望着他,仿佛一旦有机会就要把他吞吃入腹。
  
  至于凤凰和晴天,由于两人是女孩,当然不可能任由男歌迷们乱来,只见两人被无垠城的战士包得密密麻麻,连我都快看不见他们两人的身影了……这是什么态度啊,为什么保护我的战士就只有南宫罪?一群见色忘城主的色狼。
  
  签名会就这么持续着,连西门美眉都变成西门小平头了,我们还是在签名,不过现在不只是居,所有人都含泪在签名,如果现在面前没有歌迷,我看我八成就要哭出来了,我哀怨的看了眼好象中风般,抖个不停的右手,心中不停的数着后面还有多少人。
  
  “最后一个……”我感动的签完,而且这一个还是带把的,很明显,他的眼神一直往后面的晴天凤凰看去,对我是半点兴趣也没有,真是个好的结束,我感动莫名。
  
  果然,我一签完,他马上朝两人奔了过去,最后还滑垒半跪在地上,然后不知哪里来的一把超级大束的红色玫瑰出现在他的左手,还有活像一颗棒球的超大钻石戒指则是无缘无故出现在右手。
  
  “亲爱的晴天小姐,我对您的爱慕如黄河的水滔滔不绝,又如天上的白云延绵不断,还像海上的波浪一浪接一浪……”连绵不绝的恶心废话不断从此带把生物的嘴中吐出来,听得周围的人呕吐声也像黄河之水滔滔不绝了。
  
  “……所以,亲爱的晴天小姐,请您嫁给我吧!”
  
  “对不起,我要跟大家说,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。”连个正眼都不给台上的公狗,晴天率性的说,还对着台下的歌迷们鞠了个躬表达歉意。
  
  “是谁?哪个不要命的敢跟老子抢女人?”台下,晴天的粉丝们马上开始叫嚣了起来,我无奈的叹了口气,我看我大概是全天下仇人最多的人了。
  
  然后,晴天深呼吸了一口气,抬头看向天空中,坐在飞毯上的阳光:”他就是我喜欢的人。”
  
  “咦?”包括我和阳光在内,一共有五声咦声。
  
  晴天双颊泛红的凝视着惊讶万分的阳光,好一会儿后,才转头又对我鞠了个躬:”对不起,王子,可是我发现我喜欢上阳光了,所以不能再喜欢你了。”
  
  “这、这这……”我这了半天,挤不出半句话来。
  
  喔,我的头怎么比被晴天逼婚时还痛呢?晴天,你要移情别恋,我是举双手双脚赞成,不过你就不能挑个正常一点的对象吗?先是挑上我这个人妖,现在居然挑上了NPC?你还不如继续爱我算了,爱我只是搞同性恋,你现在爱上了NPC,那算什么?
  
  就算是****恋都比爱上NPC好,至少那只野兽也有个身体,NPC……难不成你要说,我就是爱这几行电脑程式吗?
  
  “阳光,你难道不喜欢我吗?”晴天认真的看着阳光,非常冷静的问,似乎胸有成竹。
  
  “我、我……”阳光皱紧了眉头,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。
  
  “你真的喜欢上了晴天?”我大惊失色,阳光可是个NPC,他虽然有了意识,却还是有不像普通人的地方,举例来说:他不会说谎,所以他不会说谎安慰人,如果他真的不喜欢晴天,那他肯定是会直接说不,现在他却说不出话?那表示……
  
  阳光转过头来看着我,眼中也是一片迷惑。
  
  “王子,这不是个深究的好地方啊!”居拉着我,比了比台下的粉丝们。
  
  “说得也是。”我只有强压下不知所措的心情,再度摆出了我血腥精灵王子的模样。
  
  我摆着淡淡的微笑,用迷人的口吻说:”今天的签名会就到此为止了,无垠乐团以后会更加努力,希望能够继续得到大家的支持,谢谢。”
  
  然后我度秒如年的等着群众散去后,马上拉着晴天和阳光就走,去哪呢?我犹豫了会,对了,去云和晶的家,当下决定后,我马上密了晶和云,要他们在家等我,我马上过去。
  
  但是,我突然停下脚步,转身面对紧跟在后的无垠乐团成员们,我用强烈威胁的语气说:”谁都不准跟来,听见没有。”
  
  原本跟在后面的三人明显的楞了楞,看着我的严肃表情,他们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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